上交所主板上市条件和要求(2024年4月第十八次修订):
1、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境内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5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
5、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预计市值,是指股票公开发行后按照总股本乘以发行价格计算出来的发行人股票名义总价值。
与2023年8月修订的要求相比,为进一步突出主板大盘蓝筹定位要求,本次修订适度提高主板上市财务指标。
一是,将第一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净利润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从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
二是,将第二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5亿元;
三是,将第三套上市标准中的预计市值指标从80亿元提升至100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指标从8亿元提升至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