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投资者的“港股通”订单如果已经申报的,那么不得更改申报价格或者申报数量,但在联交所允许撤销申报的时段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
联交所市场允许港股通投资者撤销申报的时段包括:
交易日开市前时段9:00-9:15,持续交易时段9:30-12:00和13:00-16:00,收市竞价交易时段16:01-16:06(或半日市的12:01-12:06)。此外,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在12:30-13:00的时段内撤销上午未成交的买卖盘申报。
港股通具体交易时间段规则如下图所示:
1、开盘前集合竞价时间段:
9:00-9:15:输入买卖盘时段,可申报,可撤单;
9:15-9:20:不可取消时段,可申报,不可撤单;
9:20-9:22:随机对盘时间段,不可申报,不可撤单,委托予以对盘撮合;
对盘结束-9:30:暂停时间段,不可申报,不可撤单,也不处理。
2、持续交易时间段:
9:30-12:00:早市,可申报,可撤单;
12:00-13:00:休市,其中12:00-12:30可撤销上午未成交的申报;
13:00-16:00:午市,可申报,可撤单。
3、收盘竞价时段:
16:00-16:01(或半日市的12:00-12:01):在参考价定价时段,不可申报,不可撤单,不可修改;
16:01-16:06(或半日市的12:01-12:06):输入买卖盘时段,可输入或取消竞价限价买卖盘,竞价限价买卖盘的价格限制为参考价±5%单。
16:06-16:08(或半日市的12:06-12:08):不可取消时段,可输入竞价限价买卖盘,但不可更改或取消买卖盘,竞价限价买卖盘的价格限制为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的最佳(高)买盘价和最佳(低)卖盘价,且指定价格不得偏离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参考价±5%;
16:08-16:10(或半日市的12:08-12:10):随机收市时段,买卖盘输入及价格限制规则与不可取消时段相同,所有证券在此时段内随机结束收市竞价交易,并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市价。